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根据《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现将《明光市涉企信息归集应用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市政府审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10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gsjgg@163.com。
附件: 《明光市涉企信息归集应用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