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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明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0-02-19 00:00 至 2020-02-25 00:00来源: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状态:已结束 查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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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定生猪生产,推动绿色养殖,我分局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产业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和《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要求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735号)文件要求,组织起草了《明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核要求,于2月19日-2月24日,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月25日0时,无反馈意见。 

 

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