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需要对现行的《明光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明政[2017]43号)进行修改,明光市公安局依据《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起草了《明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核要求,于2020-12-05至2020-12-20,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12月20日24时,网站征集页面在线提交、电子邮箱均未收到反馈意见。
明光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