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帮扶单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0-07-0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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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帮扶单位职责

     

    1.开展帮扶活动。按照“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广泛动员单位干部职工联系帮扶贫困户,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2.实地调查研究深入村组户,和干部群众共商脱贫之策,共谋致富之路。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完善扶贫开发规划计划。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深入帮扶村不少于4次,定期召开帮扶工作会议,了解掌握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问题。

    3.发挥部门优势。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帮助贫困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帮扶单位安排的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协助乡镇党委和政府加大力度、完善机制,拿出“绣花”功夫,精准实施好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确保各项扶贫政策措施有力推动、有序实施、有效落地,保质保量完成减贫脱贫工作任务。

    4.项目精准施策。立足单位实际,支持包保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将财政涉农资金捆绑集中使用,推动各类项目向帮扶村集聚。督促帮扶干部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切实提高扶贫精准度和有效性。

    5.激发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主体作用,指导包保村把外部帮扶与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结合起来,组织贫困群众全程参与扶贫项目的选择、设计、实施、验收,增强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尊重基层干部群众首创精神,及时发掘基层脱贫攻坚的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发掘宣传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提振贫困群众的脱贫信心。

    6.党建引领扶贫。指导包保村坚持把扶贫开发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以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总抓手,突出带头人队伍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带领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的能力。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专业服务团队,定期开展科技咨询、技能培训,帮助贫困户掌握实用技能,增强自我脱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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