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点产品认定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扶贫产品认定和管理工作指南》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请的原则,我市组织开展了重点产品认定工作,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8月30日;
二、拟认定的重点产品;
三、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明光市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监督举报电话:0550—8109316。
附:明光市拟认定的重点产品统计表18
明光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