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1年度明光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等。
二、《2021年度明光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明确的承办单位要对标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须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2021 年度明光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制定明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
市公安局 |
2021年1月 |
2 |
制定明光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质量品牌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4月 |
3 |
制定明光市促进外贸进出口发展扶持政策(试行)以及明光市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 |
市商务局 |
2021年4月 |
4 |
制定明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市发展改革委 |
2021年5月 |
5 |
修订明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1年7月 |
6 |
修订明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市应急管理局 |
2021年7月 |
7 |
制定明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行工作方案以及明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试行)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1年7月 |
8 |
制定明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
市城管执法局 |
2021年9月 |
9 |
制定明光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
市城管执法局 |
2021年 9月 |
10 |
制定明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
市城管执法局 |
2021年9月 |
11 |
制定明光市工业经济发展“十四五” 规划 |
市经信局 |
2021年11月 |
12 |
制定明光市突发环境事件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预案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2021年11月 |
13 |
制定明光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
市教育体育局 |
2021年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