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情况】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价格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2022-04-01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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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价格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整体价格秩序平稳,尤其生活必需品及常用商品价格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本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再次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

    )不得捏造散布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及口罩、消毒液等商品价格上涨等信息,不得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不得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借疫情防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若您的合法价格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12345政府便民热线投诉举报。

         

    2022年4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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