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6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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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扎实有序组织开展我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确保工作成效,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收费行为,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关教育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持续推进和巩固教育乱收费共治成果,促进教育公平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2020年以来三个方面的收费行为。

    (一)检查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问题。

    一是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依法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家长和学生的价格欺诈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二是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依据现行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政策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等违规问题。

    (二)检查职业教育阶段收费问题。

    重点检查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职业学校举办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在学生缴纳的学费之外,学校、企业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学校将学费与培训费等捆绑收费,收取培训费未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并收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三)检查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结合我市实际,选择本地比较突出的乱收费问题进行治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收取与入学(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违规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费、赞助费等;跨学期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未执行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在收取代收费项目中获取差价;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幼儿园以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不执行政府最高限价;中小学校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资料、试卷、取暖、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高中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并收取借读费;高等学校收取补考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非学分制学校收取重修费;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校外培训机构、高考咨询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存在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底前)。市场监管局、教体局要认真梳理本市教育收费单位,摸清底数,教体局整理出本市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详细信息台账,结合近年来教育收费信访、投诉举报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分析教育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特点,联合制定收费检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3月)。教体局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安排并督促本市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联合抽查检查内容之一,对于自查自纠中发现且及时整改的问题,从轻或免予处罚。

    (三)抽查检查阶段(2022年4—6月)。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教体局要联合开展抽查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坚持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在专项检查中,发展改革委做好政策支持,加强规范指导收费主体的收费行为,实施有效价格监管;教体局切实履行主管单位责任,运用内部管理制度对收费主体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与规范,防止由违规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市场监管局加大对收费主体的违法行为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教体局成立联合检查小组,重点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以20%的比例,抽查其他各类学校(幼儿园)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小组检查的学校涉及城区内监管所的由监管所派专人全程配合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各市场监管所在辖区内摸清所有教育收费单位底数、建立信息台账、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并按照20%的双随机检查比例随机抽查一至两所学校。

    (四)梳理总结阶段(2022年7月)。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教体局要对本市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梳理,切实做好案件处理及整改规范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成效及不足,形成专项检查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专门进行研究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操作性强、细化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联合检查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谋划实施。切实履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

    (二)畅通渠道,彰显成效。要健全畅通教育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在日常监管中通过12345、12315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现违法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举一反三、夯实责任、一抓到底。坚决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

    (三)健全机制,推动共治。要加强教育收费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权限职责,各司其职,切实解决因政策不清、界限不明导致的违规收费问题。督促学校完善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收费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建立规范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共同推进专项检查工作各项任务真正落地见效。

    (四)厘清边界,严格执法。市场监管、教体局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要认真对照政策,依据职责职能,严格依据《价格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定性处理。严格落实“行纪衔接”工作机制,检查中发现违纪线索的,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在执法办案中遇有拒不接受检查、屡查屡犯、拒不落实整改的,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对于群众反映突出、性质较为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问题,一经查实,要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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