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外地来(返)明人员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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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落实外地来(返)明人员疫情防控

    管理措施的通知

    明疫指办〔20223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五一假期即将来临, 人员流动增多,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有效降低和防止疫   情输入传播风险,根据滁州市疫防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外地来(返) 滁人员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通知》(滁疫防办〔2022118 号)要求,现就落实外地来(返)明人员管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所有市外来(返)明人员必须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单 位或酒店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明。入 明后在交通卡口做好登记,严格落实落地双检1次抗原、1次核酸检测)。

    二、分类管控

    1.有近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明人员、安康码红码人员: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集中隔离期间的前7天(每天1次)、第10天、第14天和居家(外地来明人员可在酒店)医学

    观察期间第3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自上海来(返)明人员,以及出现社区传播、外溢风险较高地区的来(返)明人员:严格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费用自理)。前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7天双采双检),后7天的第3、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的市(行程码带*)来(返)明人员、安码康(健康码)黄码人员:严格实行“3天居家隔离+11天 居家健康监测。居家第1天、第3天、第7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其它低风险地区来(返)明人员:实行核酸检测“32。(如已落实落地双检,则在第 3 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5.滁州市域内其他县市区来(返)明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三、相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对所有外地来(返)明人员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在集中隔离期间,要严格执行隔离点管控规定。

    2.在居家医学观察期间,须单室居住,不得外出,观察对象和家人均须规范佩戴口罩,避免近距离接触,并做好居室通风和日常消毒工作。

    3.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必须外出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商超、影剧院等重点机构、公共场所和密闭空间。

    4.一旦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赴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等报告。

    四、责任追究

    对未提前报备、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弄虚作假逃避疫情防控查验、未按规定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等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知自2022428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明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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