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外地来(返)明人员疫情防控
管理措施的通知
明疫指办〔2022〕35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 人员流动增多,“ 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有效降低和防止疫 情输入传播风险,根据滁州市疫防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外地来(返) 滁人员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通知》(滁疫防办〔2022〕118 号)要求,现就落实外地来(返)明人员管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所有市外来(返)明人员必须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单 位或酒店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明。入 明后在交通卡口做好登记,严格落实落地“双检”(1次抗原、1次核酸检测)。
二、分类管控
1.有近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明人员、安康码红码人员: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集中隔离期间的前7天(每天1次)、第10天、第14天和居家(外地来明人员可在酒店)医学
观察期间第3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自上海来(返)明人员,以及出现社区传播、外溢风险较高地区的来(返)明人员:严格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医学观察”(费用自理)。前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7天双采双检),后7天的第3、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的市(行程码带*)来(返)明人员、安码康(健康码)黄码人员:严格实行“3天居家隔离+11天 居家健康监测”。居家第1天、第3天、第7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其它低风险地区来(返)明人员:实行核酸检测“3日2检”。(如已落实落地“双检”,则在第 3 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5.滁州市域内其他县市区来(返)明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三、相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对所有外地来(返)明人员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在集中隔离期间,要严格执行隔离点管控规定。
2.在居家医学观察期间,须单室居住,不得外出,观察对象和家人均须规范佩戴口罩,避免近距离接触,并做好居室通风和日常消毒工作。
3.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必须外出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商超、影剧院等重点机构、公共场所和密闭空间。
4.一旦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赴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等报告。
四、责任追究
对未提前报备、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弄虚作假逃避疫情防控查验、未按规定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等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知自2022年4月28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明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