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市专门教育工作,有效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矫治体系,提高对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明光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专门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负责全市专门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审议相关政策文件,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
二、组成成员
主 任:缪传凤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陈小龙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胜利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何家祥 市教体局局长
黄 亚 团市委书记
成 员:许光武 市委政法委四级主任科员
江永跃 市法院副院长
赵 军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冯天将 市发改委副主任
路 钢 市教体局副局长
葛劲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琼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赵 渊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范龙平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朱 锋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汪 洁 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 舟 团市委副书记
赵贝贝 市妇联副主席
陈家鹏 市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机制
明光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主任主持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体局局长何家祥同志兼任,市教体局副局长路钢同志、市政法委四级主任科员许光武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葛劲平同志、团市委副书记张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主任批准。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