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发改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5-01-22 00:00 来源:明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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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谋划,完善机制,创新方式,拓展领域,重点开展省、滁州市要求的政府重点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现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联系地址:明光市政务中心16楼,联系电话:0550-8022350 .

    一、概 

    2014年,我委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高本部门工作透明度,按时上传信息公开内容,及时落实日常更新维护,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到人。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相关政府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明确专人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发布等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措施,规范发布。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严格施行信息公开程序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保密规则,对信息公开实行预先审核制度,对所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才能进行网上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

    三是搭建平台,丰富载体。根据发改委工作的特点,结合自身实际,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社会各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及时上传主动公开信息,提高发布信息的时效性。二是扩大信息发布渠道。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的同时在本委网站同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4年,市发改委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11条。

    (二)公开形式

    1.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2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

    2.明光市发改委网站。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全年无投诉。

    五、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度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在编在岗人员30名。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实际支出在本单位的公务支出中统筹安排。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按照省物价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8〕208号)规定,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但我委在提供信息时均未收费。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信息公开在全面推进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尚不明晰,工作推进力度不够。

    2015年,将在以下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一)切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完善信息更新维护、保密审查、发布协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具体工作流程,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切实加强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围绕行政执法、财政性资金管理和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建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规范信息分类方式、发布格式和展示形式,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与政府门户网站关系。

    (二)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识,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完善受理、审查和答复程序,规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考评等制度,研究制定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加强相关制度的宣传和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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