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教体工委书记、教体局局长何家祥解读《关于2021年明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通作知》

    发布时间:2021-08-16 09:19
    【字体:打印

    一、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号)、《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基〔2021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发布本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明光市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二)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明光市教育体育局划定的学区招生,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学区入学;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在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所属学区入学;对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须户籍未曾分离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祖辈房产证地址所属学区入学。

    (三)依法保障入学权利

    各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凡年满6周岁(20158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少年学区内入学,学校不得拒收。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各校要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认真排查所属学区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掇学的,及时上报属地政府和市教育体育局,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规范招生行为均衡分班

    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 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坚持杜绝增量,严禁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其他年级仍存在大班额的,要通过合理分流等措施,积极化解存量大班额,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大班额化解成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教体局中小教科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调研,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初稿,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对好的意见予以吸纳,形成文件。

      四、工作总体目标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 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五、主要任务

    (一)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 班等名义招生。

    (二)保障特殊群体教育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各生源地学校,要建立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登记系统,根据未入学残疾儿童身体和家庭实际状况,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服务三种渠道,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到所属学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并纳入学籍管理系统。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均享受义务教育相关优惠政策。另外,明光特教学校今秋继续招生,招生办法将另行通知。相关政策按照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滁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滁教体秘〔2017111号)执行,推进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一人一案要求,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外来务工、创业和流动人员、以船为家渔民子女入学。

    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市教育体育局切实保证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与流入地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现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原则上按照学校对应的服务学区承担接纳随迁子女入学的任务,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农村学校就读的由当地中心小学和中学统一安排,要求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创业和流动人员及以船为家渔民子女,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各校不得拒收。确保每一位随迁子女按时入学。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从严控制农村学生无正当理由到城区入学和向城区转学,鼓励转户口到城区入学。为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防止农村教育资源闲置和城区教育资源被挤占,从严控制无正当理由入学和转学。凡将户口转入城区的,无论是否有住房,申请进城入学,均由市教育体育局本着相对就近、确保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4.现役军人子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滁州市教育局 滁州军分区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滁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滁教〔201322号)和《滁州市公安局 滁州市教体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皖公政治〔20183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滁公政治〔2018109)要求,落实现役军人子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5.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到明光工作的绿卡持卡人,其子女入学就读问题由市教育体育局给予妥善解决。

    一是就读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优先政策。符合条件的持卡人子女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其本人意愿和居住地等情况,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幼儿园)入学。二是就读普通高中阶段优惠政策。在本市参加中考的,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安排到示范高中就读;中途转入本市普通高中的,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三是学校定期向持卡人反馈学生在校情况。

    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规定执行。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规定执行。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二是完善推进机制。建立中小教科牵头负责、教体局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保障开学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七、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有对《关于2021年明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通作知》不理解之处,可咨询明光市教体局咨询电话:0550-8153112(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