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6:12 来源:明光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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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明光市教体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ingguang.gov.cn/)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光市教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明光市龙山路66号,电话:0550-713013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明光市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助力“放管服”改革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全面推进政务公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全市教育、体育工作蓬勃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主动发布信息582条。及时公布教育局权责清单目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积极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精准脱贫、“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我局今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置审查工作,严守保密制度。二是注重信息公开时效,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保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教系统工作动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优化信息分类,设立政策法规、重大决策、建议提案办理、机构设置、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专题专栏,方便群众查阅。二是顺应“互联网+政务服务”趋势,通过网络发布重要招生考试信息和教育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推进。

    (六)贯彻新条例情况。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新《条例》的宣传解读,从领导层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度。二是强化督查考核。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信息发布的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栏目解读多样性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与各科室的对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新《条例》,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能力。二是进一步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工作,专人负责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加大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教系统政务公开队伍的公开意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明光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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