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3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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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依法治市的战略部署,落实明光市依法治市工作要求,明光市教育体育局大力营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提高了教育体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提升了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创设了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稳步推进全市依法治市工作。现将明光市教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法治教育工作全面开展。

    我局根据领导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明光市教育体育系统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 按需及时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的经费,各校也调整充实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和督查普法的安排部署和落实,配备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法治工作岗位,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机构和人员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使各项计划、要求和任务落实到位。市教体工委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将其纳入教育体育局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教育工作计划中,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同时,建立了奖惩制度,将普法教育工作与绩效考评、评先创优挂钩。市教体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能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及时做好有关工作。

    二、健全全面依法治市统筹机制

    一年来,市教体局坚持依法治党与依法治教有机统一,继续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作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前提,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落实好局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和公务员学法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把法治学习教育作为(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的重点,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局领导带头深入学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核心的各项教育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的重要法律。局领导及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参加市级各种法治培训。二是加强学校教职工、学生的普法学法工作,增强法治观念、法律素质,使他们成为青少年学法守法的榜样。各学校组织教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文件,每年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一次以上。各级各类学校还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法律原则与规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具有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

    三、加强课堂教学,发挥主渠道作用。

    把培养青少年的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把法治教育列为学校的必修课,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坚持品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并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并行,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治教育课程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使学校法治教育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认真抓好法治教育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工作,逐步建立学校法治教育课程体系,使法治教育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市学校法治课堂教育主要结合在中小学的思政课中进行,切实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我们要求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要有8课时法治教育课,同时集中一周时间为安全(法治)教育周,组织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青少年学生守法素养的养成教育,使他们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达到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

    四、开辟第二课堂,拓展法治教育的途径。

    通过各学科教学渗透,班团队活动以及举办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参观访问等多种形式,注重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的养成教育。

    (一)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责。我市74所中小学聘任74名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来自“公检法司”四个法治部门,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有力推动了法治教育工作,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同时强化青少年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乃至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校园法治建设,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二)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法治教育。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中小学校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活动,并以“道路交通安全在我心中”为主题,发动中小学校师生踊跃参加征文比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营造了一个较好的社会氛围。活动期间,我市各级交警部门共派出警力30多人次走进校门,为师生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讲座20多场。

    (三)全面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中小学生预防毒品专题教育大纲》,按照从小学五年级到高中二年级每学年“禁毒知识进堂课”的要求,加强禁毒师资力量的培训,切实做到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四到位”,确保专题教育课的落实。每学期禁毒大队还派人员12次到市直属学校开展禁毒知识讲座、举办禁毒图片展览、发放禁毒宣传资料、播放禁毒教育片等,力争所有师生都能接受禁毒教育,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组织小学五年级到高中二年级所有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并获得滁州市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四)强化立体教育,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1.组织中小学生观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治教育电影,在学生中开展“与法同行”征文比赛,通过这些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积极促进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举办“远离网吧仪式”签名活动,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内容的能力,抵制敌对势力的思想渗透;规范校园网站上网内容,加强校际网络资源共享,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充分发挥其教育的功能,防范学生的网络犯罪。结合实际建立问题学生帮教机制,通过建立帮教档案,实行党员一帮一、教师多帮一、班级辅导员制度、帮教效果跟踪等方法途径,做好问题学生的转化工作,从源头上抓防范。

    2.结合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在师生中开展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常识,增强教职员工的消防意识。继续倡导“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实现学校、家庭、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互为推动、互为补充;加强学校与特殊学生家庭的联系,全市所有学校实施了“千名教师访万家”大遍访活动,增强了学校、社会、家庭之间的联系。

    3.要求各学校做好宣传。一是各学校充分利用LED电于显示屏、黑板报、宣传栏、张贴扫黑除恶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校园广播、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家长会等,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二是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斗争各阶段目标任务、重点打击的犯罪案件、举报电话、举报奖励、举报人和证人保护措施等,消除群众顾虑,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扫黑除恶司法解释,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取得的战果,大力弘扬社会正气,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决心和勇气。四是坚持德法并举,以扫黑除恶斗争为契机,积极以案说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既培养广大师生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又努力引导全社会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不断追求崇高的道德理想。五是广泛宣传通过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社会秩序更加规范,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同时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严格宣传纪律等三点工作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扫黑除恶斗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师生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知晓率,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与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行动自觉,为扫黑除恶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今后工作思路

    (一)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双十”工程建设。“八五”普法期间,我市将评出10个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和10个市级“法治教育示范学校”,树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学校,总结成功经验,推动全市法治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大力加强法治副校长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法治副校长制度建设,明确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建立法治副校长培训和考核制度。

    (三)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普法办“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市教育体育局安排全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普法宣传资料编印、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以及调查研究、表彰奖励等。各级学校也要安排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障“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加强工作协调与配合。一是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为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生活创造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良好环境。二是主动与司法、公安、综治、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和普法主管部门等加强沟通,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和发挥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共同做好学校法治教育工作。三是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好“为了明天”工程,加大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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