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公安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05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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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安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本报告根据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起至20091210止。
         一、概述
         2009年,市公安局按照《条例》和安徽省、明光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马骏同志任组长,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依托有关业务培训,积极组织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完善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2009年,市公安局依照《明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同时,按照市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制订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受理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三)编写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引。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市公安局认真对本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编制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予以公开。
         (四)拓宽渠道���努力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为了尽可能地方便群众,市公安局多种渠道积极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并积极组织建设公安互联网站,不断丰富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功能,有效发挥服务公众的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2009年,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条。按信息类别看,机构职能类政府信息1条,占总数的0.62%;计划规划类政府信息0条,占总数的0%;政策法规类政府信息4条,占总数的2.47%;行政许可类政府信息0条,占总数的0%;业务工作类政府信息153条,占总数的94.44%;应急管理类政府信息0条,占总数的0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4条,占总数的2.47%

     (二)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
    依托政务网站主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是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市公安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刊登了政务公开工作办法、公开指南、申请流程示意图、公开目录等信息,公布了涉及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方面的信息,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各类有关公安信息。各业务部门和基层所对也结合各自特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警种频道公开了大量信息。据统计,2009年,市公安局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业务工作信息153条。
     
         2. 提供公众查阅场所。市公安局在车管所、出入境、户政等部门对外窗口设置了集中查阅点,提供办事程序、办事制度、办事时限等信息资料,并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专职人员服务等各种方式公开信息。
         3. 利用好传统媒体。市公安局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明光市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09年,市公安局共在《人民公安报》、《新安晚报》、《滁州日报》、《明光报、“明光政府网”、明光论坛等发布稿件800余篇,取得了明显的���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条例》施行以来,市公安局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邮箱”和电话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

    2009年,市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度,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在工作中积极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主动与群众沟通,了解情况,在法律和政策许可范围内,想方设法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9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同时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培训,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指导、督促各部门按要求正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
         (二)要切实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等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要依托公安互联网站,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公安工作公开透明运行。

    (三)要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要逐步规范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要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治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密切警民关系,主动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要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建设。要继续改进政务公开网站,逐步扩大网上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的范围。要尽快开通公安互联网站,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打造公正透明、为民服务的“网上平台”。
          2010年,市公安局将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创新思路,完善平台上取得新的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的助推器,成为政府沟通的连心桥。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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