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公安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31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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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公安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努力适应新形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拓创新,以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为抓手,深化应用,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提高认识

    我局对政务信息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狠抓不放。明确了主抓领导,并确定由指挥中心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积极开展我局的政务信息工作。在工作中,局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并要求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工作。

    二、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

    2011年我局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让人民群众充分知情、理解、参与、监督,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行政效率,促进公安机关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我局制定下发了《明光市公安局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对应该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对新增法律、法规,便民利民措施进行分类梳理,并及时进行统一录入、公开。

    (二)多种形式开展活动

    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公安门户网站开设问政互动平台,畅通群众意见表达渠道,建立和完善对群众意见的收集、整理及回复制度。二是深化行政权力公开。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继续清理、审核行政权力,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职权流程图,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三是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开展网上问卷调查。通过开设民警微博、公安QQ群,实行网上评警,运用网络媒体开展“大走访”活动,使网民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就能全方位、全天候的“开门评警”,实现了敞开大门访民意,敞开心扉听心声,从而真正将政务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三、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011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积极开展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止2011年底,我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共计375条,其中部门动态类信息339条(占总数的90.4%);人事信息类11条(占总数的2.93%);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占总数的1.33%);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我局要求信息发布人员每天登录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门户网站,及时掌握针对我局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全年收到2起依申请公开申请,但所提申请无具体内容无法处理,在及时回复后申请人没有再提出申请,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不作为、不及时被群众投诉的行为。

    3、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我局严格相关要求,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4、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本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力度仍不够,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性仍待加强。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整体业务能力同时加强与各有关业务部门的联动机制,做好督促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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