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公安局201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27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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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公安局201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相关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应有的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明光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起至20131231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1、我局按照《条例》要求,重点公开了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情况,并加大督查网建设力度,对公安部门重点工作的项目进度要求、任务分解及完成情况进行了系统的主动公开。

    2、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传达学习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上级文件精神,安排信息员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掌握了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掌握了软件使用方法等,能通过系统发布信息,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增强了,报送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

    3、严守保密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修订完善了相关审查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建设更加完善,克服了不因保密需要而影响信息公开,也不因信息公开而造成泄密问题的发生。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杜绝了信息公开有可能泄密或泄密问题发生,保证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正常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公开信息458条,其中:部门动态392条、人事信息24条、政策法规26条、依申请公开目录11条、政府公开深化年活动1条、政府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3条。

    2012年我局提出依申请公开目录0条。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行政诉讼0

    三、存在问题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等薄弱环节。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要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时效性和全面性。二要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学习,增强相关人员规范上报政府信息的能力,明确各科室报送信息的任务和目标,确保应公开的尽量公开、尽早公开,以便群众能够更加理解和支持我局工作。

     

                       一四年一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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