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明光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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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处置安全事故及突发性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2022明光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明光市民政局

                                                                                             2022年4月15日



    2022年明光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明光市民政系统中发生的安全生产突发事故,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突发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结合我民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明光市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细致排查各类突发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

    (二)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属地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及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认真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和民政各类服务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在突发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预案,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市民政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吴光荣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娜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民政服务机构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工作的实际,明确组织领导、响应范围和处置措施

    (一)民政局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传达贯彻安徽省、滁州市和明光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要求,与明光市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安徽省和滁州市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故中的重大问题。

    (二)民政局相关股室的职责:

    根据“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具体分工如下:

    吴光荣同志为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局办公室牵头做好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并具体负责局机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二级机构负责本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

    养老服务股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股(儿童福利股)负责督促指导社会(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殡仪馆、公墓等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社会组织管理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做好社会组织、基层政权的安全管理工作。

    其他股室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各民政服务机构及局机关各股室应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防,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所管辖民政服务机构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2、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必须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落实突发事故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股室、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人员保障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应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各民政服务机构突发事故的宣传工作,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加强日常管理人员预防突发事故的业务培训,依靠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有效预防突发事故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

    六、应急响应和处置

    (一)应急预案启动

    明光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

    二)指挥和处置

    1突发事故救援以各民政服务机构的自身应急力量为主,其他相关单位及人员在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命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在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2、根据实际需要,向市应急管理局申请支援,由市应急管理局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支援。

    (三)信息报送

    1、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报送形式

    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民政主管部门,并由主管部门按照规定逐级上报。明光市民政局负责向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应急管理局和滁州市民政局报告。

    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四)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滁州和明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七、后期处理

    (一)应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突发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调处理好突发事故的经济补偿,协调组织对突发事故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及时起草报告当地政府。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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