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责任:明光市民政局
二、任务分工:
(一)市民政局:
1.工作职责:民政部门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安全、运营的监督管理,建立乡镇(街道)与市民政局协调协作机制,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监管,对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领域行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
2.联络员:张巢
3.联络电话:0550-8022807
(二)乡镇(街道)
工作职责:统筹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监管力量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日常巡查,协助做好投诉举报调查取证等工作。
三、工作运行流程
流程1:
流程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