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23年4月份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3-05-03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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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在局党组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党风廉政会议上,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将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中全面梳理涉及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找准民政工作的坐标点和发力点,聚焦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民政各项工作高位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开展招商引资

        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带队赴江苏金湖西派集团、金湖博通有限公司、德森云阀有限公司和红光仪表厂等企业开展招商,就阀门、仪表和电缆等产业转移进行洽谈,取得初步成效。

        (三)全力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组织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在第14网格包保小区常态化开展“一月一集中、周五一小时”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和路口文明劝导,开展了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派出了150余人次,走访400余户,梳理问题23条,已全面整改。

        (四)抓实养老福利机构安全生产

        制定印发《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组织4批12人次对全市26家养老机构开展电器线路、食品安全等方面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下发交办单,并限期落实整改。常态化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五)有序开展民政各项工作

        1.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工作。发放农村低保9838户17068人、789.31万元,城市低保2312户3476人、206.39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3447人(集中供养538人、分散供养2909人)基本生活补助247.97万元和照料护理补助52.23万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139人(集中供养21人、分散供养118人)基本生活补助13.59万元和照料护理补助3.19万元,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费364人、19.84万元,临时救助164户(人)次、18.94万元。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100户323人。1-4月“人在暖途”救助服务109户次、3.6万元。

        2.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开展主动来站求助站内1人次、医疗救助1人次,累计救助2人次、1.6万元。开展站外巡查6次,未发现街面有流浪乞讨人员。顺利完成救助场所搬迁。完成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消防改造招标并进场施工。

        3.“两残”工作。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548人、97.31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371人、50.97万元。

        4.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85人、25.41万元。开展了“清明怀古,缅怀先烈”主题宣讲、“情系留守儿童 ,让心灵充满阳光”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萤火虫点亮爱的星光”主题活动2场,惠及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60人。向滁州市选送了2名“最美儿童主任”。联合团市委、教体局对女山湖镇、苏巷镇开展了预防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督查。持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手册100余份。

        5.推进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工作。完成全市13个乡镇的32个村民委员会补选,共计补选40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完成全市17个城市社区和2个村的智慧社区探索模块建立,吕郢社区硬件设备全部投入使用。制定了《明光市智慧社区使用要求》,进一步规范各村居数据录入。召开了1场智慧社区信息系统使用培训会,共培训60余人。投入66万元完成龙山社区的“社区会客厅”选址、设计,现已开始施工。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赴合肥市滨湖世纪社区、方兴社区和滁州市营房社区专题调研“社区会客厅”及社区功能室建设工作。评选出明光市优秀协商案例5篇,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学习。完成明光—凤阳线3颗界桩更换安装。制定了《明光市和五河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

        6.指导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指导1家社会组织备案登记、1家社会组织召开成立大会。完成救急难互助社登记152家。印发《关于开展 2022 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社会

    组织参与年检工作线上培训。投入150万元建设的全市社工站(未保站)完善提升和规范化运行项目已进入招标阶段。广泛动员我市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和社会人员积极报名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参加“桥头镇文明实践赶大集”活动,现场提供义剪、义修便民服务和“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发放宣传单页60余份,服务村民20余人次。

        7.抓好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养老服务站和老年助餐点建设,农村养老服务站20个,完成建设1个、19个正在建设;城区养老服务站10个,正在建设2个、设计招标4个、完成选点4个。农村地区老年助餐点15个,完成建设8个,正在建设7个;城区老年助餐点6个,正在建设2个,完成选点4个。明西敬老院正在进行院落和屋顶改造,桥头敬老院正在进行宿舍卫生间改造,苏巷镇敬老院、涧溪镇鲁山敬老院已招标进场。完成44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方案设计。发放老年助餐宣传单120余张、张贴宣传海报150余份,开展老年助餐和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1场。

        8.殡葬改革。完成苏巷镇老岳山公墓排水系统、柳巷镇桃溪公墓排水系统和桥头镇岗王公墓焚烧池建设。完成管店镇镇级公墓40个墓穴建设,现正在征地准备扩建新的墓区。完成殡仪馆改扩建项目招标,已开工建设。落实殡葬惠民240人次、19.86万元。组织各乡镇街道赴凤阳县学习公益性公墓建设经验。全力保障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开展塑料花等违规祭祀品清理和殡葬宣传月宣传工作,发放“倡议书”14561份、“抵制塑料花公告”911份、“一封信”11354份,张贴宣传海报140张,悬挂殡改宣传标语407条,派遣宣传车辆流动播放录音18车次。

         9.婚姻登记服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470对,包括结婚登记126对、离婚登记98对、补领结(离)婚证68对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178对。“爱不释手”调解室共受理婚姻家庭矛盾调解98对,其中调解成功36对。《明光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讨论稿)已通过座谈会、OA书面征求了20家市直单位意见建议,并由市政府组织召开启动会,方案正在提请上深改委会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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