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民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7 00:00 来源:明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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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明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滁州市、明光市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滁州市民政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住政府信息公开新网站正式运行的契机,始终将依法行政、局领导活动、政策宣传、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社会保障等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并及时发布,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回顾

    (一)积极完成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目标任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明光市民政局在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本局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00多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实现月均发布信息30条,在发布信息的质量上较往年有所提高。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2014年,明光市民政局专门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继续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和二级机构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由于人事变动,民政局及时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充实调整,由局长朱岚任组长,副局长汪洁任副组长,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编制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发布年度工作报告等具体工作。局属各单位也都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三)有序跟进市政府信息公开新网站运行工作。明光市民政局严格按照明光市新政府信息公开网重点信息业务培训会议要求,做到管理员、发布员、审核员有效分离、监督,注重依法行政信息和政策法规、“三公”经费、社会保障等重点信息发布。10月份以后,民政局认真对照《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直部门目录规范与信息要求》,对今年以来发布的信息进行了重新审核,调整了信息相应的栏目,删除了不符合要求的信息,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升了民政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服务水平,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满意度。

    (四)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明光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及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岚为组长,副局长汪洁为副组长,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明光市民政局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对照方案进行全面梳理,把握时间节点,结合梳理出的现有行政权力,逐条逐项提出权力取消、下放、整合、优化、转移等具体意见,此意见稿已经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集中审核组多次与我局研究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确定行政权力36项,其中行政审批4项、行政处罚11项、行政给付1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力4项。做到不重不漏,进一步规范职责权限,完善追责办法。

    (五)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针对民政部门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并及时更新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建立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发布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依申请信息公开及时得到办理和反馈。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几点做法

    (一)多措并举落实“新网”业务培训会议精神。一是加强学习。民政局信息工作人员经过培训,迅速掌握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各项功能和操作方法,确保了10月1日以后正常发布政府信息。二是提高认识。信息工作人员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对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认识。三是提升质量。对政府信息公开网内容及时更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四是加强监督。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好新闻媒体,接受舆论监督,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一是认真贯彻。明光市民政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滁州市和明光市关于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狠抓落实。按照法治明光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提高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财政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三是突出重点。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做好人事、行政执法、审批审核、“三公”经费、招标采购、社会保障等重要信息的发布工作,做到通俗易懂,内容全面、真实可信。

    (三)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明光经济社会发展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在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规范公开工作程序、完善公开工作制度上,认真组织,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统一部署,健全工作机制。抓住明光市新政府信息公开网启用这一契机,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对民政局以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完善和更新,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信息发布奖惩办法,兑现了信息工作奖金,调动了大家投稿的积极性。

    三、存在的不足及明年的工作计划

    2014年度,明光市民政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事情,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兄弟单位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的质量有待提高;二是规划计划栏目信息量较少;三是招标采购栏目没有及时更新;四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依申请公开目录亟待充实。

    2015年明光市民政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继续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严格执行《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直部门目录规范和信息要求》,一是对信息的内容和质量要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信息质量关和保密关;二是在规划计划栏目充实月度、季度、半年及年度计划;三是抓好招标采购和依申请公开目录栏目更新和充实工作;四是加强民政局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更新栏目内容,提升民政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服务水平,提升广大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不断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新的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推进民政业务信息公开

    2014年,市民政局通过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161条。主动公开信息涵盖了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政策法规、政民互动4大类27项。顺应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对网站内容版面做了调整,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市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民政局自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未发生与市民政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明显,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和全面;二是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开展与公众的网上互动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民政方面的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15年,我局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广度。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外的公文都主动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民政网站建设。通过丰富栏目、更新内容、加强互动等方式,增强网站的时效性、新颖性、可读性和便民性,尽最大可能方便公众。

    (三)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明光市民政局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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