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民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3 00:00 来源:明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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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民政系统全体干群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宗旨,努力开拓创新,扎实服务群众、推进社会发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得到长足发展。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以城乡低保统筹试点为着力点,不断强化社会救助兜底功能。一是城乡低保统筹试点有序推进。农村低保标准380元/月,比去年提高197元,增幅107.65%;城市低保标准475元/月,比去年提高55元,增幅13.1%;农村低保标准达到了城市低保标准的80%。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383.38元,增长57.28元,增幅17.57%;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233.69元,增长74.69元,增幅46.97%;农村为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的60.96%。明光市为安徽省3个县级市开展城乡低保统筹试点县之一,两项指标全部达到统筹发展要求。二是城乡低保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9582.21万元,同比增长12.18%。现有农村低保12311户、20526人,比上年减少152户、211人,发放低保金5759.14万元,同比增长42.1%;现有城市低保4440户、7898人,比上年减少536户、1333人,发放低保金3823.07万元,同比增长0.69%。三是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持续开展。新增城市低保339人,农村低保1837人;注销城市低保1672人,农村低保1966人;城乡低保调整标准28人。动态管理总人数5842人,动态管理率19.49%。并完成全市城乡低保信息录入全国低保信息系统。四是医疗救助“一站式”成效显著。全年医疗救助9984人次、957.45万元,分别比上年减少0.77%、14.44%。其中“一站式”救助9945人次、934.77万元,分别占总救助人次和金额的99.61%、97.63%;手工救助39人次、22.68万元。今年重特大疾病救助3821人次、534.3万元,分别占总救助人次和金额的38.27%、55.8%。资助参合参保32824人、310.82万元。五是临时救助突出“救急难”作用。为全市城乡困难群众解决“救急难”性临时救助1640户次、172.2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46%、31.57%,其中救助重大疾病1326户次、教育救助249户次、意外事件40户次、其他25户次。

    (二)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全年五保户新增261人、注销150人、变更供养方式185人,现有五保户3506人,其中集中供养898人,标准3600元/人.年、比上年增长12.5%;分散供养2608人,标准2700元/人.年、比上年增长11.6%。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1013.3万元,同比增长13.9%。二是实现涧溪镇、柳巷镇2所敬老院工程建设全面完工。爱心和夕阳红老年公寓开工建设。三是对全市23家农村敬老院、1所社会福利院和3所老年公寓开展食品消防安全检查,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完成了明光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推进社区体制改革,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一是在滁州市第一位率先完成全省第三届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换届工作圆满顺畅。二是完成了42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四)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切实保障优抚安置对象基本权益。

    一是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创建、“双拥在基层”、拥军支训、9.3向老兵颁发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及慰问金活动,整理出版《明光市抗战老兵风采录》。二是为重点优抚对象4381人,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1555.1万元,同比增长17.3%;为1614名优待对象,发放优待金828.2万元,同比减少1.6%;为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复员和转业士官288人,发放地方补助费744.5万元,同比减少4.7%。三是为2119名重点优抚对象支付医疗参保费37万元,同比增长28.38%;为679名重点优抚对象实施“一站式”医疗救助54.4万元,同比增长2.4%。四是在滁州市率先完成2015年6名转业士官安置。五是安排168名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两次接收退役士兵、士官264人。六是雷达部队土地置换完成空军总部报批,已报至总后审批。

    (五)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年下拨救灾资金459万元,同比增长76.5%,惠及困难群众3.53万人次,同比增长62.7%。一是及时下拨冬令春荒款217万元。二是扎实抓好夏季防汛救灾工作,紧急下拨转移安置灾民生活救灾资金22万元;向省民政厅争取救灾资金220万元,用于全市受灾群众生活和倒房重建。三是组织全市13家单位和10个社区开展了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2015年黄郢社区成功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六)加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依法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办理3家民非企业、3家社团登记和2家社团备案登记。二是开展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工作。网上发布社团、民非企业年检公告,应参加2014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142家,实际参加114家,年检率为80.3%;年检合格53家、基本合格50家、不合格39家,合格率为72.5%。三是全面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

    (七)进一步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老龄工作。今年1月首次实施高龄津贴制度,累计发放高龄津贴55759人、567.2万元。全面完成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9月5日向国家老龄委反馈问卷501份(每份1小时工作量),代滁州市接受省老龄委检查并得到高度肯定。10月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敬老月宣传工作。办理《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1231件。二是为全市302名孤儿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费230.6万元,同比增长2.4%。明光市儿童福利中心项目开工建设。三是开展流浪乞讨救助1078人次,救助资金120.9万元,同比增长54.8%。四是完成福利彩票销售6027万元,同比增长14.1%。五是市殡仪馆完成火化遗体2959具,直接救助困难群众596人、救助金额47.1万元,同比增长15.4%;直接救助残疾人157人、救助金额13.7万元,同比增长39.8%。九龙山陵园新增墓葬275穴、并棺92具,获得首批明光市“园林式单位”称号。六是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对全市17个乡镇街道、139个村、潘村湖、白米山农场、管店林业总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完成航拍影像图上地名实体核对标注工作;为我市新修建的54条道路、9个安置小区、12个公园的命名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七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8964对,同比增长0.2%,其中结婚登记6542对、补发结(离)婚登记1147对、离婚登记1275对,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1件。八是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11月24日上午,滁州市民政系统行政审批窗口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在明光市召开。九是发挥慈善事业补充作用。明光市慈善协会收到社会各界人士捐款14.38万元,其中10万元属于定向捐赠。积极募集资金扶持明光市贫困村发展,引导、支持关工委、明光论坛等部门开展募捐活动,募集资金10万余元用于救助石坝镇患白血病儿童。

    (八)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和效能建设。认真履行民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弘扬沈浩精神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力推进效能建设,严格责任考核追究。单位获月度“效能之星”2次、“干部之星”2人。

    (九)认真做好其他工作。参与市房屋征迁工作,被市效能办通报表彰。参加市扶贫、美好乡村建设、干部选派帮扶、文明创建、计生、信访维稳和招商引资等工作。

    二、2016年工作安排

    (一)以民生工程为抓手,努力创建社会救助新格局。做好城乡低保提标、补差水平和动态管理工作。全面完善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积极做好“救急难”工作。

    (二)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推动多种形式养老服务业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投资2700万元新建一所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300张床位,集健康养老、老年疾病康复、老年疾病疗养中心为一体的明光市养老养生中心,计划于年初开工至2016年6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鼓励各乡镇街道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用于老人住宿、医疗和娱乐。明光市爱心老年公寓投入使用。

    (三)以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深化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推进城市(农村)社区建设,积极争创全国(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投资225万元在龙山社区、交通社区、女山社区和黄郢社区新建4个7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站,计划于2016年6月全面完工。

    (四)以管理创新为支撑,全力推进社会组织发展。推动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开展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全面完成社会组织网上年检。持续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五)以救灾工作为主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加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改造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六)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提高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抓好双拥模范城(县)考核,扎实开展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县“八连冠”工作。严格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优待和医疗补助政策,确保及时按标准发放到位。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突出抓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

    (七)以依法规范管理为主导,提升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服务水平。加强老龄工作,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发放,加大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建成明光市儿童福利中心。实现福彩销售6000万元。推动实施殡葬惠民工程,适度适时扩建殡仪馆及九龙山陵园。完善区划地名工作,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和新建道路、小区、公园的命名及新建小区楼门牌编制工作。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

    (八)以创新招商方式为载体,确保实现全年招商引资任务新突破。

    (九)切实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推进民政业务信息公开

    2015年,市民政局通过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187条。主动公开信息涵盖了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政策法规、政民互动4大类27项。顺应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对网站内容版面做了调整,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市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民政局自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与市民政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明显,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和全面;二是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开展与公众的网上互动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民政方面的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16年,我局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广度。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外的公文都主动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民政网站建设。通过丰富栏目、更新内容、加强互动等方式,增强网站的时效性、新颖性、可读性和便民性,尽最大可能方便公众。

    (三)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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