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1 15:19 来源:明光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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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明光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民政系统全体干群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努力开拓创新,扎实服务群众、推进社会发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得到积极成效。2016年先后获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作考核优秀单位、计生综合治理一类单位、实施民生工程先进单位一等奖、政务公开示范点、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老龄宣传工作先进单位、1月份和9月份被评为月度“效能之星”、滁州市文明单位等荣誉。

    一、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016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社会救助提质增效,圆满完成城乡低保统筹省级试点。民政民生工程有序推进,城市低保1-5月份475元/月,6月份提标至500元/月。农村低保1-5月份380元/月,6月份提标至450元/月,农村低保远超扶贫标准“两线合一”要求。医疗救助“一站式”成效显著。全年医疗救助10637人次、905.3万元,完全实现“一站式”救助。资助参合参保3.2万人、368.6万元。为全市所有五保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临时救助突出“救急难”作用。健全市、乡、村三级主动发现救助网络,设立市“救急难”基金,为全市城乡困难群众解决“救急难”性临时救助1601户1601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44.8万元、同比增长42.1%。流乞救助大力开展。实施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471人次,支出救助金113.1万元。救灾工作有序开展。及时下拨并指导发放冬令春荒救灾款225万元。市府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特困人员供养保障得力。现有农村五保户3516人,其中集中供养886人,标准4530元/人.年;分散供养2630人,做到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与扶贫线“两线合一”,提标至3240元/人.年,累计发放五保供养金1183.22万元。现有291名孤儿,全年按月打卡发放孤儿生活费224.22万元。

    二、社会治理工作不断创新

    社区建设呈现新气象。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确定45个城乡社区作为社区协商试点、100个农村社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中,通过社区协商,解决大量矛盾及涉民事宜。完成1个中心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社会组织管理推出新举措。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对全市递交申请的20家社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确定了11家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3A级3家、2A级5家、1A级3家,并对11家社会组织予以授牌和表彰。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完成3家试点单位脱钩工作。16家社会组织中领导干部兼职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全市纳入非公党建工作的110家社会组织中成立了33个党支部,其中单独组建20个、联合组建13个。实施社会组织网上年检工作。规范社会组织登记,19家社会组织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登记证书。

    三、双拥优抚安置不断夯实

    双拥工作卓有成效。在全市开展双拥工作合格单位检查验收。依托明光严集烈士陵园、嘉山县抗日民主政府纪念馆等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干部职工、学生开展国防教育。组织实施“八一”、春节走访慰问驻军部队和军烈属活动,动员各行各业关心和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认真做好拥军支训服务保障,有力保障了驻训部队完成演习任务。雷达部队土地置换获中央军委后勤部正式批准,解决了8年以来困扰明光市建设问题。正式出版《明光市抗战老兵风采录》2000册,印发双拥年历3万份。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为各类重点优抚对象4496人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1865.29万元;为1543名优待对象发放优待金854.18万元;为2015年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271人发放地方补助费704.67万元;为2081名重点优抚对象支付医疗参保费42.66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746人次实施“一站式”医疗救助44.8万元;为70名1-6级残疾军人发放医疗补助费20.69万元。7月份即完成6名转业士官安置任务。全年2次举办就业士兵招聘会开展烈士褒扬。投入18万元对烈士陵园开展维修,架设了“明光市烈士陵园”指示牌。9月30日,在三界严集市烈士陵园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市几个班子领导及社会各界代表约220人参加公祭活动。组织对抗战老兵和烈士父母开展2次慰问。

    四、专项事务工作不断优化

    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完成爱心和夕阳红老年公寓项目和市儿童福利中心项目建设。开展了农村敬老院星级评定。全年发放农村敬老院建设管护费用228.21万元,社会办养老机构拨付日常运营补贴经费42.92万元。联合消防、安监对全市22家养老机构进行了安全检查,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并发放整改通知书,逐项进行整改。全年发放农村敬老院消防隐患二批整改经费102.5万元。老龄事业有了新突破。完成1.5万人、603.76万元高龄津贴资金发放工作。春节为全市27名百岁老人每人发放慰问金1000元。多种形式开展老年法规和“敬老月”宣传活动,为26位百岁老人每人发放慰问金500元。推进“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全市投保人数达1.7万人,收取保费83万元。在滁州市率先完成省老龄信息管理系统辖区内55—59周岁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办理老年人优待证》1226人次。福彩事业健康发展。实现福利彩票销售5381.1万元。4月份开设了福彩即开型彩票大卖场活动,向75户困难家庭和市福利院发放公益金8万元。开展第十届“福彩助你上大学”活动,共出资25万元资助76名贫困大学生圆了大学梦。大力实施殡葬惠民政策。市殡仪馆完成火化遗体2964具,为五保、低保等困难群众殡葬救助620人,减免基本殡葬费用45.98万元;为残疾人殡葬救助163人,减免基本殡葬费用14.68万元。市九龙山陵园新增各类墓265穴、并棺90穴。殡葬管理部门深入开展了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和“绿色殡葬  平安清明”活动。清明期间陵园接待扫墓群众近6万人次、车辆5000多辆。稳步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完成苏皖线明光—泗洪、明光--盱眙线边界联检工作并签订平安边界协议书,保证了与周边县(市、区)的边界稳定。对2个街道撤办设镇的区划调整积极推进;对全市12个新建小区和8个安置小区进行命名和小区楼门牌编制;对31条新建道路和4个公园进行命名并做好设标工作。深入推进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成立地名专家组对全市17个乡镇街道、80余家市直单位共5000余份普查登记表进行填写和审核,并全部通过滁州市普查办和外包单位省第四测绘院验收,圆满完成年度地名普查任务。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办理婚姻登记9510对,其中结婚登记6192对、补发结(离)婚登记1680对、离婚登记1638对。办理收养登记4件,登记合格率100%。推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全市现有重度残疾人5013人,补贴标准为60元/人.月,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22.78万元。6月29日下午,明光市政府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议。全市139个村全部开展留守儿童摸排工作,完成10162名儿童信息录入民政部留守儿童数据采集系统,关爱体系逐步完善,利用社会捐赠资金为340户困境儿童、留守老人、妇女各发放慰问金300元。


          五、主动公开情况

    (一)推进民政业务信息公开

     2016年,市民政局通过明光市民政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423条。主动公开信息涵盖了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政策法规、政民互动4大类27项。顺应人民群众所关心的问题对网站内容版面做了调整,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市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58件,其中电话咨询办理131件;当面口头申请办理20件;网上申请办理7件:提交市政府的3件,政府部门2件,乡镇街道2件,全部依法依规及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依申请公开)不收取任何相关费用,电话咨询的和口头申请办理的及时答复;今年7件网上依申请公开通过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及时办理。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我市所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无一例被提起复议和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与整改情况

    2016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明显,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和全面;二是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在开展与公众的网上互动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民政方面的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17年,我局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广度。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外的公文都主动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民政网站建设。通过丰富栏目、更新内容、加强互动等方式,增强网站的时效性、新颖性、可读性和便民性,尽最大可能方便公众。

    (三)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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