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1:29 来源:明光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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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信息条例》,结合安徽省、滁州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此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明光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minggu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4386?type=3&action=list&nav=4&isNianbao=1)公开。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明光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802242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明光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有效的公布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提升政务信息公开信息质量和水平,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212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中“公共法律服务”公布48条。司法局本级平台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公布1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公布8条,“建议提案办理”公布8条,“机构领导”公布2条,“机构设置”公布8条,“财政资金”公布48条,人事信息公布4条,“应急管理”公布4条,“精准脱贫”公布1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布5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公布1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布36条,“双随机一公开”公布8条,“招标采购”公布1条,“新闻发布”公布4条,“政策解读”公布7条,“回应关切”公布3条,“监督保障”公布10条,“‘放管服’改革”公布1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全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利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强化政府信息数据的报送工作,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将政务公开信息纳入规范化管理之中。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全面排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已公布各类信息,确保各类信息内容规范,表述准确。

    (四)加强平台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完善政务公开专栏的基础上,深化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加强“明光普法”微信公众号以及安徽法律服务网热线平台的建设,创新新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模块,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便于社会各界及时有效的了解相关的政务动态。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各股室负责人配合,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制度、以及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纳入单位年终考评。完善公开栏目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调整、数据的补充、完善。开展定期自查。定期组织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检查,对信息公开栏进行及时更新,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专栏中“负责人解读”和“本机政策解读”栏目,信息发布数量较少,解读质量不高,解读不够深入;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信息发布不及时,对群众关心热点问题未能做到及时有效的公开;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熟练。

     改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和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明确工作要求,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二)加大工作力度,拓宽深度。稳慎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按照相关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三)强化培训,提升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明光市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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