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8 16:26 来源:明光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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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安徽省、滁州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明光市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ingguang.gov.cn/public/column/46643864?type=3&action=list)公开。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明光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802242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明光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系列文件精神,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以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和提升公开能力为重点,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210条,其中,“政策法规”公布1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公布11条,“规划计划”公布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布13条,“建议提案办理”公布4条,“机构领导”公布1条,“机构设置”公布2条,“财政资金”公布82条,“应急管理”公布1条,“精准脱贫”公布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布5条,“公共法律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公布1条,“行政权力清单”公布22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公布1条,“行政执法公示”公布3条,“双随机一公开”公布9条,“网上政务服务”公开4条,“招标采购”公布4条,“新闻发布”公布5条,“上级政策解读”公布6条,“本机政策解读”公布3条,“回应关切”公布9条,“监督保障”公布6条,“‘放管服’改革”公布2条。

    (二)贯彻落实《新条例》。结合江淮普法行等活动,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5家单位在市南湖公园法制文化广场利用视频、图文、现场解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宣传活动,印制发放宣传手册、折页4000余份。积极组织全市17个乡镇街道深入开展进村入户等现场宣传活动,并在市、乡(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中心及公共图书馆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及新《条例》政策解读视频。

    (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210条,其中,“政策法规”公布1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公布11条,“规划计划”公布1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布13条,“建议提案办理”公布4条,“机构领导”公布1条,“机构设置”公布2条,“财政资金”公布82条,“应急管理”公布1条,“精准脱贫”公布2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布5条,“公共法律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公布1条,“行政权力清单”公布22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公布1条,“行政执法公示”公布3条,“双随机一公开”公布9条,“网上政务服务”公开4条,“招标采购”公布4条,“新闻发布”公布5条,“上级政策解读”公布6条,“本机政策解读”公布3条,“回应关切”公布9条,“监督保障”公布6条,“‘放管服’改革”公布2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根据2019年版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及时对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对标调整,做好新旧目录信息备份恢复及无缝切换;做好政策文件文字解读同时,通过视频、图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拓展解读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年度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事项。

    (六)强化监督保障。本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年度内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积极回应民生关切。重点公开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政策解读、活动开展等方面的信息,以及权责清单、精准扶贫、“双随机、一公开”等各项业务活动的办事流程、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情况(见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万元

    三、依申请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2019年我局司法行政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合并调整,原市政府法制办相关政务公开内容合并至我局,对原先法制办内容板块不够了解。加上政务信息公开小组人员交接,政务公开存在公开时间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不能准确划分,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2019年下半年政务公开栏目板块进行大幅度调整,增设部分新栏目。对新栏目内容的公开还处在摸索学习阶段。

    ()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学习、教育和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2.充分发挥政府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功能,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线回应社会关切。

    3.进一步优化公开内容,广泛宣传新媒体。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服务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因此要进一步优化公开内容,着眼于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及时细化与扩充栏目内容。另一方面不仅要通过网站,更要通过明光普法网、微博等各种新媒体展开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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