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明光市财政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4-08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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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今年以来,财政部门积极和税务部门对接,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原则精准预测财政收入。全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03511万元,占预算101.5%,增收18527万元,增长10%,总量在滁州8个县市区排第6位,增幅在滁州8个县市区排第3位,税收收入完成82160万元,下降8.2%,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40.4%,在滁州8个县市区排第7位;上划中央收入完成61180万元,占预算88%,增收1176万元,增长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1083万元,增长4.8%,占年初预算122%。全市当年收支结余538万元,基本做到了收支平衡。

    (二)强化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2021年全市“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686.59万元,较上年同期支出1688.74万元,压缩0.13%。其中:公务接待支出575.39万元,压缩0.2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87.38万元,压缩0.13%。会议费支出126.69万元,压缩0.49%。培训费支出519.1万元,压缩2.13%。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2021年,全市民生支出4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65%。我市民生工程纳入滁州市通报的11项工程、培训类项目开工率100%,完工率100%,全面完成2021年度民生工程任务。据不完全统计在滁州市以上媒体网站发表信息1000篇,其中财政部9篇,人民日报1篇,安徽日报20篇,省民生工程网36篇。

    (四)财政直达资金管理。2021年,我市直达资金预算指标76450万元,其中:中央安排预算指标60201万元,省级安排预算指标10520万元,县级安排预算指标5729万元。累计支付直达资金支出66673万元,占预算的87.2%。其中:中央安排直达资金支出54196万元,占预算的90%;省级安排直达资金支出6748万元,占预算的64.1%;县级安排直达资金支出5729万元,占预算的100%。参照直达资金预算指标885万元,参照直达资金支出885万元,占预算的100%。

    从支出结构上看:一是支持基层兜牢“三保”支出55200万元,占直达资金总支出的82.8%。二是就业补助支出1293万元,占直达资金总支出的1.9%。三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支出10180万元,占直达资金总支出的15.3%。

    (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各级财政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1173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66万元,省级资金2301万元,滁州资金750万元,本级财政资金5720万元;建设项目87个,其中:到村产业、基础设施等项目79个,补贴类项目8个全部实施完毕。投入到产业发展资金为8054万元,占比68.6%。地方债券资金用于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50万元。

    (六)支持“三农”和谐发展。2021年拨付水利发展资金5045.7万元,支持中小河流治理,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等项目。拨付12251.54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拨付稻谷补贴资金2715万元。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148.93万元。拨付2171万元,支持秸秆禁烧配套工作建设。投入1042万元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奖补项目31个,已全面完工。累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18大类32项42487.3万元,惠及14万户。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全市16家保险机构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5104.8万元。

    (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标准程序对全市国有资产进行配置、使用、评估、处置和产权登记等。截至目前,审批国有资产出租6笔,处置19笔。盘活经营性资产,努力提高经营性资产效益,经营性房产统一划归市跃龙集团集中管理,统一招租。制定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指标及办法,加强国企高管薪酬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全面完成国有企业产业布局和产业链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外部董事库。移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案物品价值1031.5576万元。制定《明光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对照《地方2021年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评估表》进行自查工作,并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量化指标进行采集。

    (八)着力提升金融服务

    1.推进信贷投放。积极推动政银企“半月谈制”,对接常态化,分类型、分行业组织召开建筑业、挂牌企业等融资对接活动14场次,对接企业140余家次。创新编印《明光市金融服务手册》、修订完善《明光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2021年全市存款余额302.76亿元,比年初增长35.82亿元,完成滁州市下达目标任务40亿元的89.55%;贷款余额275.28亿元,比年初增长49.07亿元,完成滁州市下达目标任务45亿元的109.04%。

    2.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推动浩淼安防科技公司于11月15日作为北交所首批上市公司,正式挂牌上市,这是滁州市第1家在北交所上市的企业。与北京瑞尔集团成功对接,推进以明光公司为上市主体将打包上市。完成7家企业在省股交中心科创板挂牌(其中:基础层5家,精选层2家)、完成1家企业在省股交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开展线下培训8场、培训企业90余家次。建立企业上市培育项目库,上市后备资源基础培育项目库企业10家,重点培育项目库企业6家。兑现各类龙利得、明美矿物、安邦矿物等企业上市奖补资金370万元。

    3.完善地方财政金融体系。采取完善资本金补充机制、拨付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保费补贴等措施,补充明光融资担保公司资金,3447.43万元,增强公司实力,提升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担保能力。截至12月末,当新增政银担160笔74365.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72500万元的102.57%。

    (九)推进金融风险防范

    一是开展现场检查。聘请会计中介机构,对我市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2020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开展全面现场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经营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二是开展专项排查。开展金融部门内外勾结套取信贷资金等行为排查,完成对富民小贷、明光融资担保、明光市国融典当、人保财险、人民人寿等16保险机构现场排查。组织人员对富民小贷公司资金回收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公司部分客户(10户)贷款回收情况进行电话抽查。三是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共排查投资理财类机构48家、互联网金融机构2家、私募基金5家、养老服务机构26家、电子商务机构42家、房地产机构20家、各类涉农组织1002家、信息科技机构144家、影视文化机构4家、批发零售机构112家、教育机构23家、医疗机构62家、旅行社6家。排查期间,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查找的23家企业和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1家企业,注销2家、吊销5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7家(其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家)。四是做好陈案处置。化解非法集资陈案2起,涉及资金1837万元、人员32人。

    (十)用好政府专项债券政策。2021年争取了5个专项债项目入库,分别是新建合肥至新沂铁路安徽段项目(明光市);明光国家粮食储备库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明光凹凸棒新材料产业园项目;明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明光市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总投资32.5亿元,申请债券资金19亿元。2021年共争取专项债券资金8.56亿元,全部拨付到对应项目。

    (十一)支持企业发展。2021年累计办理续贷过桥贷款109家,过桥资金6.37亿元,过桥年周转率27.7次;截止年末政银担贷款当年新增108户74365.6万元,税融通贷款当年新增 24户8333万元。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各类奖励资金,及时拨付兑现乐斯福、明光酒业2020年土地使用税政策扶持资金267.37万元;2020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83.57万元;工业经济表彰大会奖励资金3699.46万元;审核乐斯福等23家企业2020外贸出口奖励资金133.18万元;电商发展资金46万元。

    (十二)持续强化财政监督。积极组织开展2020年度财务会计工作检查,开展乡镇财务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地方金融机构和政府投融资平台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做好“小金库”防治等工作,针对全市17个乡镇、街道和市直相关单位,全面排查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各相关单位做到立行立改,及时清退、追缴问题资金。开展预决算公开数据核对工作。全市预决算公开单位237家,覆盖面达到100%(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针对数据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问题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十三)加强预算绩效评价。20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部门58个,项目609个,涉及财政资金56645.12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部门76(含乡镇)个,涉及财政资金303859.59万元。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预算部门数量76个,涉及财政资金427112.44万元。

    (十四)做优政府采购环境。通过“定制式监管”引入多种方式监管,出台政府采购“标前公示”制度,印发《明光市政府采购正负面清单》,引入明光市采购人信用承诺制,免收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和约保证金等方式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2021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227项,交易总额145335.14万元,节约总金额9618.8万元,节约率约6.2%。

    (十五)集中支付管理。全面推进我市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执行系统及会计核算云试点上线工作。通过制定方案,压实责任,宣传政策,营造氛围,突出培训,强化协调等措施,提前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各阶段工作目标任务。全市所有预算单位全部完成了预算管理一体化试点及会计核算云上线测试运行,协助相关部门分别完成了全市财政、人行、代理银行之间新系统联调测试工作。大力促进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目前全市公务卡累计发卡2752张,在滁州县市区中位居前列。先后分三个批次向43家单位发放《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函》,共收回存量资金2618万元,撤销长期不用的“僵尸”账套21个,进一步规范往来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十六)扎实做好党建工作。局党组书记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部署和参与党建工作,全局上下,做到党建有组织,工作有计划,落实有效果。制定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集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财政知识等,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制定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好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增强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严守纪律规矩、严格自我约束。规范党支部活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做好党费核定和收缴,党员信息统计,困难党员调查摸底,党龄达到50周年党员有关情况登记等。

    (十七)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类突出问题专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四类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整治,2021年,自查人数75人,占总人数77人的97%。二是开展“酒桌办公”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反对“酒桌办公”不正之风承诺书,各股室、二级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对全市财政系统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公职人员拒绝违规经商办企业承诺书》,人人表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公职人员相关规定。以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和保证业务工作的开展,在业务工作中贯彻专项整治的各项规定,整治工作做到了全覆盖,专项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四是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对有轻微违纪、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及早化解,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以约谈促进问题整改,以约谈督促干部廉洁履职。全年共开展谈心谈话22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一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叠加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以及上年部分减税降费政策翘尾减收等因素影响,我市税收减少,实现财政税收增长困难较大。此外,乡镇、街道财政收入不均衡,财政增收基础不够稳固;另一方面,全市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多,收支矛盾依然十分尖锐。此外,财政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动态监控执行效果不佳。由于电子化支付改革后一些相关配套滞后,使得一体化平台系统中动态监控模块运行不畅且没有及时得到解决,加之面临新系统上线的诸多问题需要逐步解决,使得动态监控的权限设置、操作规程和具体办法还有待上级统一部署,导致目前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实时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大打折扣。

    三是企业“融资的高山”依然存在。中小企业受当前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国内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的影响,导致企业经营发展困难,加上企业自身存在的不足,如管理不规范,财务报表缺失等原因,部分中小微企业很难从银行融到资金。

    四是企业上市后续动力不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虽然致力于加快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挂牌,但我市前期工业基础较为薄弱,具有产业优势、成长潜力强的中小企业数量少、实力弱,管理不够规范,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培育的优质企业大多数不能满足上市挂牌条件,以及近年来新招引入驻明光的高新技术企业,都需要一段时间加强培育辅导和扶持。

    五是金融服务力量亟待加强。原市金融办机构改革后,其行政监管职能并入市财政局金融股,其他职能划入新成立的金融服务中心(股级,事业编制5人),目前人员只有4人,既承担财政局原金融股业务,又承担原金融办金融风险防范、地方金融机构“7+4”类监管、政银企对接、企业上市服务等工作以及滁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安排的其他业务,人手少且专业人员缺乏,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市金融服务工作开展。

    六是人才队伍青黄不接。目前财政系统人员编制不足,人员“老龄化”现象较重,老、中、青没有明显的梯次,特别是财政所干部,年龄断层严重,人手不足,存在人才断档的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争取完成22.38亿元,增长10%以上。二是争取专项债项目。争取10个专项债项目入库,争取引入8亿元专项债资金,完成3.43亿元隐性债务化解任务。三是企业上市。培育上市辅导备案企业1家,新增新三板、省股交市场挂牌企业分别达3家、10家。建立“新三板”挂牌企业后备库、拟挂牌省股交市场企业库。四是金融指标。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新增贷款45亿元。新增政银担7.5亿元。五是县域考核指标。确保我局牵头的考核指标位次只进不退。

    (二)着力涵养培植税源。全面落实中央、省、滁州市和明光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运用税收减免、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财政金融工具,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通过鼓励科技创新、促进消费回补、加快项目建设等措施,积极扩大有效需求,全力推进企业发展,保住收入基本盘。按照预期目标,分解落实任务,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着力压实部门责任。创新征管方式,紧盯建安和重大基建项目,强化过程管控和结果落实,拓展财源,加大税收入征缴入库力度。强化部门会商协调,落实协税护税责任,堵塞征管漏洞,挖潜增收,以查促收,确保高质量完成预期目标。

    (三)强化各类支出保障。一是确保基本支出。对年初预算安排的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足额保障,不留缺口。二是保障重点和民生支出。确保市委、市政府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加快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三是认真贯彻中央、省、滁州市和明光市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的管理,保证只减不增。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全力提升资金效益。一是将财政资金纳入平台管理。积极构建财政信息化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对所有财政资金进行综合管理,对重点资金实行直达管理;二是对财政资金实行清单化管理。把每项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责任清单化,把责任落实到财政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三是对财政资金实行绩效管理。积极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四是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强化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内部业务股室、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及内控制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控,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五)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继续落实好疫情期间各项普惠金融支持政策,主动对接企业,坚持因企施策,多方联系资金融资渠道,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保障;加强银企对接合作,全年不低于12场,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在金融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推动实施农业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围绕我市工业强市目标,梳理我市绿色涂料、凹凸棒精深加工、包装印刷等产业,探索推进以基金服务产业的全新市场化“基金+招商”模式,推动资本与项目有效对接,发挥基金加速器作用,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地明光。

    (六)加快培育发展多层次市场资本。做好龙利得、浩淼安防科技两家上市公司跟踪服务工作,做好瑞尔公司2022年上市启动服务工作,推动包装印刷产业、消防产业形成集聚效应。做好瑞尔公司2022年上市启动服务工作。抢抓北交所设立契机,结合全市规上企业大走访梳理的上市意向企业,重点对瑞智电子、金百合医疗器械、九纲机电等企业,邀请专家对符合上市基本条件的成长性企业进行辅导,动态调整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上市培训,宣传上市政策,鼓励更多企业走向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全力做好省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

    (七)加强推进地方金融监管职能。按照省金融监管局出台的政策要求,不断加强“7+4类”行业公司监管,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促进合法合规经营。引导小额贷款回归本源,发挥惠农支小作用,提升抗风险能力。同时,积极发挥融资担保公司孵化器作用,创新融资担保新模式,促进金融机构敢于贷款,愿意贷款,为中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融资发展环境。

    (八)全力做好地方金融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大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宣传力度,落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会同公安、法院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逃废债等非法金融活动,强化对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风险敞口监测预警。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支持银行有序处置不良资产,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金融发展环境,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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