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基数和比例 |
时间安排 |
备注 |
2022年度全市劳动用工部门联合抽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 |
全市存续企业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 |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统一发起,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
2000—10000家按2%比例随机抽取; |
2022年4月至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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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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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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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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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
通航建筑物运行情况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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