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有关政策。规范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的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执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检查。承办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具体工作。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推动农民工工作相关综合性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人
姓名:胡小燕 职务: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股副股长
三、负责人联系电话
0550-8032457
四、办公室联系电话
0550-8032457
五、办公地址
明光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3楼(祁仓路公租房)320室
六、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