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

    发布时间:2024-01-10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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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职责

    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办法,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贯彻实施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相关办法,组织实施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组织实施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办法。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政策和规划,指导有关政策落实和评价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指导推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资格目录。承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人

    姓名:刘 波   职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 股长

    三、负责人联系电话

    0550-8020562

    四、办公室联系电话

    0550-8020562

    五、办公地址

    明光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大楼3楼

    六、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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