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

    发布时间:2009-12-28 00:00 来源:明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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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9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我局专门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办部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办公室、社保股、劳动监察股和各中心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按照分工,分别由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等。全局各中心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成立或指定相应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初步建立起劳动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交流。我局先后派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等单位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并赴建设局、教育局等单位开展学习和交流。

    2.开展集中培训。为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举办培训班,对全局5名信息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明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有关原则,按照统一编码规则,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2.强化指导督查。工作小组督促各股室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从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通过市(单位)政府网站动态公布最新进展情况。

    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清理劳动保障部门的政府信息,并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或办事流程图,经审核后上网发布。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转发了明光市政府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建立劳动保障局政府信息发布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加入了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公开”、“招投标信息”、“部门动态”等41个子栏目。

    截至2009年12月26日,我局在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366条,其中,“机构领导”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36%;“机构设置”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36%;“人事信息”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16.06%;“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25条,占总数的9.12%;“规范性文件”栏目发布信息97条,占总数的35.4%;“业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9条,占总数的3.28%;“招投标信息”栏目发布信息18条,占总数的6.57%;“部门动态栏目”发布信息79条,占总数的28.83%。目前,劳动保障局文件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5个工作日,最长需要10个工作日;其他信息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3个工作日,最长需要10个工作日。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2010年,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和明光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劳动保障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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