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6-12-30 14:39 来源:明光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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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将2016年度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报告如下:
        2016年,市住建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为机关效能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市住建局工作整体计划,扎实推进。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过不定期召开会议,制定计划,督促解决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完成了年度计划。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1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主动公开的规定,根据法定的原则和范围,重点公开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信息,重点公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工作计划、建设事业发展、法规文件等需要社会知晓和参与监督的信息,尽可能将文件原原本本地公开,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截止2016年12月底,全年我局政务中心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43多件,已办结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43件,接受咨询600多人次。政府信息公开网2016年共发布信息300多条。为我市城乡建设事业又快又好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有关主动公开的规定,根据法定的原则和范围,重点公开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信息,重点公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工作计划、建设事业发展、法规文件等需要社会知晓和参与监督的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所有信息公开均不收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公民或组织以网上提交表单、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虽然11大类信息栏目基本都有公布内容,但其中少数小项部分还存在空白情况;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局属部分单位工作主动性不强。
    六、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审查机制,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注重信息质量,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使公众及时完整地获取城市建设的信息。
        (二)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指标,将任务落实到科室、局属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局绩效考核标准,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的单位,或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失泄秘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以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及信息报送责任人提高报送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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