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28号政协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5-19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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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次会议第128号政协

    提案答复的函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长效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明光市现有3家出租汽车运营公司,出租汽车351辆。为加强出租汽车的管理,我单位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教育。抓好出租车运营公司管理,采取会议、座谈及微信群提醒等多种方式,督促出租车运营公司加强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教育,强化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文明意识,增强窗口行业人员人人是明光形象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是强化出租车监督管理。根据文明创建要求,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将3家出租汽车运营公司351台出租汽车分解包保到人,由每名执法人员包保10台出租车,以微信群为纽带,打通和出租车从业人员的联系管道,将政府声音、法律法规、从业要求、注意事项及出租车从业人员的违法法规行为曝光以为警醒。同时,开展明察暗访,对暗访当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并做后续处理,进行教育整改,屡教不改的,予以行政处罚。

    三是加强巡查震慑。在人流密集的火车站、汽车站、大型购物商场周边以及节假日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震慑非法营运和违规车辆。同时,在巡查期间,严厉打击黑车,发现一辆,查处一辆,绝不姑息。

    四是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对非法从业人员及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处罚、公正执法。

    五是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今年以来,共受理出租汽车投诉举报148件,其中行政处罚28件、罚款6400元,批评教育31件,责令停运学习18件,咨询及建议5件,调解纠纷28件,撤销15件,轻微免罚12件,符合载运11件。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对每一件投诉举报,都做到不偏不倚,依法处理。向投诉人及被举报人核实了解事情的原貌,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努力做到让双方满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要求出租车运营公司对今年以来被举报的出租车辆及从业人员开展行业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教育,让守法诚信经营、文明规范服务成为明光出租车行业的基本准则和要求。

    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和公安交管、城管等部门在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学校等重点地段开展联合执法,对乱停乱放、违规载客、拼客等非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大违章处罚力度。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社会车辆通过照片或行车记录仪录像向监督机构提供视频资料,全方位、多渠道进行监管,不留死角。

    四是奖优罚劣。依据《明光市文明出租汽车驾驶员评选办法》,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对在日常检查和省检国检中表现良好的车辆给适当奖励、对被通报和处罚的车辆同时通报给所在公司,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进一步进行处理。同时进一步强化出租车奖惩结果的运用,在出租车企业的年审、考核等方面与奖惩结果挂钩。

    五是强化科技监管。积极推进出租汽车监管系统建设,增设路面高清摄像,争取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

    出租车行业是一个城市文明的窗口,形象的载体。虽然我们在出租车行业管理中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与群众的期盼和我市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从出租车公司、驾驶员、管理单位等多个环节入手,并会同创城办、公安交管、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持续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服务水平,使出租车行业成为城市的亮丽名片。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明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260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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