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明光市农业委员会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1-03-10 00:00 来源:明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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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度明光市农业委员会信息公开年报

    今年以来,我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务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条例》实施时起,市农委高度重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委专门调整充实了由农委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直属事业单位,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明光市农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教信息科具体负责农委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管理,保障了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截止2010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建章立制,内容广泛。为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委从实际出发制订了相关制度。一是领导干部责任制。主要领导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按照分工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机关各科室和有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负具体责任。二是成立监督小组,对我委政务公开情况实施监督。三是责任追究制度。对本委各部门未按规定要求公开相关内容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设立了政务公开意见箱,公开了举报电话。四是建立了社会评议、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

      在公开的内容上,对外主要有部门的职责,办事依据、程序、时限、过程和结果,办事对象应具备的条件,收费和罚款的依据、标准和收缴情况,服务承诺、办事纪律、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等及其他事项。对内主要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等。

      2、形式多样,程序规范。政务公开形式从实际出发、灵活多样、注重实效,通过政务公开栏(在农委办公室门前)、热线电话、电子信息屏、农委网站、会议或文件进行公开。网站主页信息丰富,通过领导致词、机构职责、政策法规等栏目,对外宣传农委的工作计划、总结、主要职能及内设职能科室的工作要点。通过政务信息、农情信息等栏目,适时对外公开当前政务信息,各期农情简报、技术性意见、实施方案以及农村土地承包、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服务指南、来信来访、办事程序等栏目,从实际出发,让群众了解最新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等。对上网公开内容坚持每天更新,至12月份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70多条,使网站成为信息发布、网上互动、网上监督等多种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

      政务公开的程序规范,凡公开的内容,需由本委办公室审核把关,经本委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公开。政务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3、真抓实干,效果明显。我们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探索、真抓实干,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促进了农委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扬民主,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提高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了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今年为与上级职能部门内设机构相对应,适应新形势要求,我委对内设机构进行整合,班子领导进行了充分酝酿和协商,进行了相关调研,对人员的配备、提拔经过了民主推荐、公示和集体研究确定,此项改革将会进一步提升我委的行政效率。二是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实施政务公开,把农委系统行政审批的办事条件、办事制度、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公开化,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三是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我委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社会评议等多项制度,提高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效率,时刻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促进了依法行政。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农委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过努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技术信息有时不能及时公布、有些部门对政务公开内容的把握不太准确、对政务公开的做法经验总结不够等等。我委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政务公开的成果,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的内容,突出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方便群众了解和监督,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的程序及时间,确保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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