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安徽省水利厅《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函〔2018〕56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25日。
联系电话:0550-8151081
通讯地址:明光市体育路129号
附表: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接受报备时间 |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
1 |
潘村综合运输 服务站 |
明光市 交通运输局 |
明光市潘村镇 |
2022.4.12 |
http://www.yanshougs.com/content/499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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