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策解读制度

    发布时间:2022-05-19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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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市文旅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

    第三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负责人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以图片、音视频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公开平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是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以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其解读材料一般应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并同步在局网站上公开。

    第五条 职责分工。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各科室、直属单位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科室、直属单位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条 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直属单位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科室、直属单位在起草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不附解读材料的文件,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审核通过。解读方案应提高工作质量,应揭示政策背景、抓住政策重点、解释政策新意、满足群众关注,避免搞文件压缩版解读。

    (三)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局领导审签。对需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科室、直属单位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市政府公开办审查。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应以链接形式成对出现。

    第七条 队伍建设。各科室、直属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八条 本制度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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