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14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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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是根据《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明光市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09年以来,我局根据2009年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主要任务,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在抓巩固、抓提高、抓落实上下好功夫。现将文体旅游局200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文体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对以前年度文体旅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制定了文体旅游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着力理顺工作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体制机制。对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明确专人负责维护,明确局属各股室、二级机构各单位按时按量发布本部门的工作信息,促进文体旅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

    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积极推进信息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预审核制度等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对公文信息进行审核,促进局属各单位及时梳理本部门工作信息,以此不断深化文体旅游系统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文体旅游系统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工作;对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及时报送给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时按照要求,对公文信息进行了梳理,编制了相应的政府信息目录。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操作要求办理公众的政府信息申请。

    四、主动公开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政务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文体旅游信息中,分为政策法规类的信息、规划计划类的信息,系统信息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年度工作要点,包括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进一步提高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信息宣传工作水平,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2009年度,我局在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124条,其中,“机构领导”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81%;“部门动态”栏目发布信息62条,占总数的50%;“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21条,占总数的16.94%;“规范性文件”栏目发布信息24条,占总数的19.35%;“业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5条,占总数的12.1%;“公告发布”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0.81%。目前,文体旅游局文件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3个工作日,最长需要5个工作日;其他信息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需要2个工作日,最长需要5个工作日。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截至200912月,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度,我局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主要任务,在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保障了文体旅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在推进制度的有效执行,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等方面还需要继续做出努力。在今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文体旅游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深化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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