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07 00:00 来源: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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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是根据《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明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育)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2年以来,我局根据2012年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主要任务,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在抓巩固、抓提高、抓落实上下功夫。本报告资料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一年来,我县按照建设阳光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有关部署,结合部门特点,以“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拓宽政务公开内容,统筹推进务求实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加强机构和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由办公室领导任组长,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养信息员,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团队建设,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和制度,提升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深化公开内容。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积极推进信息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预审核等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对公文信息进行审核,促进局属各单位及时梳理工作信息,以此不断深化文体局系统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强化保密审查和宣传发动。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文广新局系统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工作;对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及时报送给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时按照要求,对公文信息进行了梳理,进一步完善了相应的政府信息目录。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操作要求办理公众的政府信息申请。广泛宣传《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针对部工作人员不熟悉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等问题,举办了一期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保密审核、网站新闻写作与发布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共培训专(兼)职业务人员10余人,切实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和数量。在主动公开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旅游、体育信息中,分为政策法规类的信息、规划计划类的信息、系统信息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年度工作要点,包括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进一步提高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体育信息宣传工作水平,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2012年度,我局在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364条,其中,“机构领导”栏目发布信息1条,“机构设置” 栏目发布信息4条,“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221条,“人事信息” 栏目发布信息3条,“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104条,“财政预决算”栏目发布信息0条,“招标采购”栏目发布信息6条,“依申请公开目录” 栏目发布信息12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发布信息9条,“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 栏目发布信息3条,“行政投诉和行政执法结果” 栏目发布信息1条,超额完成全年信息发布任务。目前,文广新局文件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3个工作日,最长5个工作日;其他信息从生成到上网公开平均在1个工作日以内,最长在5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尚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下一步工作

    2012年局政务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求及上级部门对此项工作要求存在一些差距,服务公众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展,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还要进一步完善。针对以上问题,2013年我们将虚心接受公众的监督,重点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我局将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健全文广新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深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旅游、体育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强化服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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