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江一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有机硅密封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明光江一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有机硅密封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年产2500吨有机硅密封新材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张八岭镇塑胶高分子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
明光江一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长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明光江一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有机硅密封新材料项目位于滁州市明光市张八岭镇塑胶高分子产业园,项目租赁厂房2090平方米,主体工程在原有生产车间布设4条搅拌生产线及2条灌装生产线,并新建试验区、办公区、危废暂存区,原料库、产品区、一般固废暂存区依托原有。同时购置全自动灌装机、行星分散搅拌机、烘箱、液压式压料机、三维行星混合机、真空泵等生产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到年产2500吨有机硅密封新材料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56%。
项目通过明光市发改委备案。备案号:2112-341182-07-01-523928。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投料废气(DA001) |
颗粒物 |
集气罩(收集效率90%))+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99%)+15m高排气筒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
抽真空(DA002) |
非甲烷总烃 |
真空泵+两级活性炭净化装置(去除效率90%)+15m高排气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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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 |
非甲烷总烃 |
加大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 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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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厂区总排口(DW001) |
COD、BOD、SS、氨氮、动植物油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张八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
满足张八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
声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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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噪声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部分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养护,位于厂房内部,厂房采用隔声材料,厂区绿化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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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废抹布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不合格产品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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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厂区周边加大绿化,减少污染物沉降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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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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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配备完善的消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
七、公众参与情况
1、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明光市政府网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八、相关文件
1、环评委托书;
2、明光市发改委:备案文件;
3、明光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
九、听证权力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明光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50-7130069 0550-7130169
电子邮箱:mingliangz@163.com
通讯地址:明光市明光大道人防大楼B座明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