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3-01-30 00:00 来源:明光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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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在明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计法》及《安徽统计管理条例》等系列文件要求,全面推行以文明执法、文明服务、勤政廉政为主要内容的政务信息公开,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我单位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制度

    成立了以统计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指定1名同志负责具体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合力。

    (二)拓展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

    我局除通过公开栏张贴、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投诉箱等常见公开形式外,还积极抓好公开手段创新。一是组织制订了《明光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设施方案》。二是开展互动公开。采取走出去方式,以召开座谈会、政策推介会、下基层调研等措施展开互动公开。

    (三)与普法相融合,加大经费投入

    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普法宣传活动有机结合,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融入到局政务公开之中,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设立“明光市统计政务信息公开”栏目,推进我局的政务公开。通过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内部各级领导干部和人员法制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形成外部监督和内部教育合力,促使法制观念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从而有力推动信息公开与普法宣传的协调开展。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生投诉事件。

    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公开内容有待充实完善、部分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重点,不断充实完善并及时更新网上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和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计法》及国家对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使信息公开的意识深入人心,切实把信息公开当作我局工作运行管理和提高机关效能的一项基本工作来抓。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三)抓好网站建设工作。网站建设是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定专人负责“网上服务大厅”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维护更新。

    (四)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形式。继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召开政策推介会、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在信息公开的硬件载体建设上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不断提升我局规范化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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