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拟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市影响或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拟定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平交易审查制度,组织参与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等工作。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来访接待等工作。承担网络交易纠纷的协调工作。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负责人姓名
潘巧梅
办公地址
明光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7008
联系方式
0550-815136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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