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安监局2008年度信息公开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0-01-04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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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根据《条例》精神,安全监管局专门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认真学习、调研。我局先后派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等单位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开展集中培训。

    三、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了《明光市安全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有关原则,按照统一编码规则,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2.强化指导督查。工作小组督促各科室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从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通过市(单位)政府网站动态公布最新进展情况。

    四、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转发了明光市政府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同时,建立安全监管局政府信息发布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截至20081231日,我局在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180条,其中,“机构领导”栏目发布信息1条;“机构设置”栏目发布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信息25条;业务公开36条;年报信息1条;信息指南1条;“部门动态栏目”发布信息89条。

    工作。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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