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1:43 来源:明光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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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滁州市、明光市有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明光市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inggu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明光市城管执法局人事教育股联系(地址:安徽省明光市龙山路202号,邮编:239400,电话:0550-8109530,电子邮箱:mgcgzf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本局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各项信息共计530条,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110余条。

        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维护。一是维护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积极主动参与由政务公开办举办的专题培训会,请教我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公开事宜,按目录主动公开各类信息。二是常态化更新“两化”公开专题。常态化做好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的更新,积极参与由市政府牵头的26个领域目录后台布置培训会,确保专题兼顾公开与个人隐私保护。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对第三方检测我局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情况所列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在市政府办的指导下,完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规范升级,及时调整公开栏目,并加强内容保障,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法定公开时限内全部公开到位。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充分发挥12319电话热线和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作用,及时回复群众政策咨询、意见建议、诉求举报等需求。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负起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承办股室、承办人员,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二是强化学习培训。积极参加由市政府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稳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2021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为满意。2021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9.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扎实推进,但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和及时,信息公开形式仍需进一步丰富,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数量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展望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查找不足。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的质量关,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市城管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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