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明光市城区限制养犬听证会的公告(一)

    发布时间:2017-11-15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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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按照市政府安排,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拟于近期召开“明光市城区限制养犬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由23人组成,其中: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明光街道1名;明东街道1名;经开区管委会1名;政府部门9名(市文明办、市法制办、市农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体局、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各1名);社会团体1名(市妇联);社会公众8名(明光街道社区推荐4名、网络报名4名)。

         本次听证会将通过网络报名在明光市范围内公开征集4名社会公众作为听证会参加人。有意参加者可将报名材料于2017 1115日至1125日发送至mgcgfzk@163.com。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超过4人,将在报名的社会公众中随机抽取产生4名听证会参加人;如报名人数不足4人,将委托社区推荐。

          除网络报名者之外,其余听证会参加人统一由市城管执法局发函邀请。

          二、社会公众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一)本市常驻人口,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二)热心社会公共事业,关心我市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

    (三)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熟悉或了解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四)具有一定的工作调研、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附:明光市城区限制养犬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明光市城区限制养犬听证会

    参加人报名表

     

        

     

        

     

    年龄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备注:参加听证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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