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光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安排,市城管执法局拟于2017年11月30日15时在明光市城管执法局三楼会议室召开“明光市城区限制养犬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名称
《明光市城区限制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要点
为切实解决明光市城区养犬无序、管理缺失、犬类伤人扰民等问题,规范文明养犬行为,不断优化平安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城管执法局拟定了《明光市城区限制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二)政府及相关部门(12名);
(三)社会团体(1名);
(五)社会公众(8名)。
四、听证人及听证记录人名单
市政府、市城管执法局相关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听证拟邀请媒体和社会公众作为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旁听人员不超过10名。联系人:贺倩 电话:8028323。
(二)广大市民可以将对《明光市城区限制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本次听证的意见和建议发送至mgcgfzk@163.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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