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信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一 、概 述
201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电话(0550-8022355)。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同时建立局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明确局办公室为责任机构,抽调工作人员,配置工作设备,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对公文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并组织编制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为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结合业务实际,统领保密工作和政务公开
我局在严防泄密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做好重要会议、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特别是市领导公开接访日程表,方便群众信访,进一步了畅通信访渠道;另一方面,严格把控涉密信息严禁违规上网,做到保密与公开较好结合。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 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五、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深化年”活动
依据明光市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的工作要求,结合信访局自身实际,一是制定了《明光市信访局局2011年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方案》,进一步深化行政决策公开、深化财务公开、深化行政权力公开、深化办事公开。二是公开了财务预决算。及时上网公布财政预决算报告,继续加大对政府采购、招投标和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力度。在采购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招投标信息及时上网公示。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1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七、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度未收到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咨询。
八、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本局还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包括信访、举报)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