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信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0 00:00 来源:明光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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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信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基本概况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2014年年初,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行政公开作为建立长效机制及落实信访工作的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办公室、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及时培训,保障经费。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积极动员和安排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为每位工作人员购置了电脑等办公设施,为正常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建章立制,办好平台。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指南、索引号编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并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内容的全面、及时、准确。

        四是根据形势,加大宣传。为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代性,我局积极、及时地把信访相关改革内容进行公开,并采用接待来访、电子信箱、传真电话、发放宣传手册和资料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大大地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数量提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4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的信息近300条,比去年提高一倍多。

        (二)信息公开的多形式。一是加强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发布,二是完善门户网站建设,三是在机关办公场所和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公开栏和便民告知单,方便企业和群众查阅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

        2014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为零。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更新不及时,二是人员配备上相对不足,这些问题急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七、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首先要按照《条例》的法定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经费、场所,切实做到人员到岗、机制落实。

        二是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高效运行工作。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手段,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三是加强监督和考核。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要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及时督促各单位做好编制和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落实公开场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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