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0:59 来源:明光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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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明光市残疾人联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明光市龙山路98号,邮编:239400,联系电话:0550-8023785,电子邮箱:mgcl802378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明光市残疾人联合会认真执行《条例》,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促进惠残政策落地的重要作用,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会在明光市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中发布各类信息80余条,及时发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共服务清单及服务指南等重点信息。及时公开《明光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并对各类惠残政策进行了深度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及时修订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分类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明光市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信息。安排专人运营维护明光市残疾人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两个新媒体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并纳入工作考核。及时整改测评反馈问题,接受社会评议监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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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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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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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回应关切不够积极;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等重点领域的主动回应,切实提高公开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公开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作用;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专项培训,综合运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对话解读等多种解读形式,拓展解读的广度和深度,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明光市残疾人联合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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