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6-01-05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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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明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

    一、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概述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政府信息公开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落实执政为民的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济开发区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宽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管委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管委会上下形成了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建章立制,明确分工。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主动接受市政府的指导,制定印发了《明光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等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对工作的基本要求、组织领导、具体实施以及各时间节点予以明确,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打下了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经开区管委会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了现阶段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能情况、主要领导简介等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共发布机构设置、机构领导等信息20条,主动提供高质量的工作信息143条。根据现阶段的重点工作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不拘泥于“政府文件”的公开,还加大了招标采购、招商引资等信息共享。

    为了方便公众更便捷、更迅速的了解信息,在实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保证政府公开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畅通;二是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的信函、电话、传真申请等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经济开发区201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文件。

    (二)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

    四、投诉情况

    2015年度,共受理群众投诉0次。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经济开发区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经济开发区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由于经济开发区尚处于建设阶段,现阶段和今后两年的工作重点仍然是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大量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性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因此在信息公开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尚未落实,导致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查阅和申请的人数不多。二是内部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侧重点需不断调整,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不多。

    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在新的一年内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出路,不断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重点放在抓深入、抓规范、抓实效上,主要工作措施是:

    一是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落实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经济开发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因此将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都必须得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同时,不断提高窗口接待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并逐步在接待、受理、答复、处理过程中形成规范的用语和处理程序;三是要增补更新公开信息,扩充信息公开手段。我们将把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作为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力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同时寻求多途径的、有效的、直接的信息公开手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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