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7-01-31 15:46 来源:明光市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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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明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

    一、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概述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按照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经开区工作实际,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落实执政为民的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济开发区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宽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从而打牢了我委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二)建章立制,明确分工。

    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对工作的基本要求、组织领导、具体实施以及各时间节点予以明确,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打下了基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由主要领导挂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层层分工,齐抓共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工作规范,各部门、单位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内部工作流程和约束机制,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制度、公开信息统计分析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作。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我们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使工作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围绕经济开发区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民生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开发区管委会工作的了解和理解经开区管委会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了现阶段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能情况、主要领导简介等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发布机构设置、机构领导等信息24条,主动提供高质量的工作信息149条。根据现阶段的重点工作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不拘泥于“政府文件”的公开,还加大了招标采购、招商引资等信息共享。

    为了方便公众更便捷、更迅速的了解信息,在实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保证政府公开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畅通;二是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的信函、电话、传真申请等服务,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经济开发区2016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文件。

    (二)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

    四、投诉情况

    2016年度,共受理群众投诉0次。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经济开发区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经济开发区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由于经济开发区尚处于建设阶段,现阶段和今后两年的工作重点仍然是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大量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性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因此在信息公开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 主要问题

      1. 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 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 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全委形成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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