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9-02-27 15:58 来源:明光市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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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8明光经开区管委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明光市祁仓路98号

    联系电话:0550-2263570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概述

    2018年,我单位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明光经开区管委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类信息44条,政策法规12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13条,规划计划17条,部门预决算7条,建议提案办理9条,招标采购41条,政府信息公开专题9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经济开发区201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文件。

    (二)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

    四、投诉情况

    2018年度,共受理群众投诉0次。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经济开发区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此外,经济开发区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由于经济开发区尚处于建设阶段,现阶段和今后两年的工作重点仍然是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大量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性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因此在信息公开中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条例》和上级要求及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既要有技术,又要懂业务,现有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对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掌握不够,效果欠佳;二是从事信息公开的人员频繁变动对工作影响较大,造成工作的延续性不强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二)改进措施

      2018年,一是通过各种渠道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成为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力量,提高本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继续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同时加强培训的考核;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方便各阶层人民获取相关信息;四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各种责任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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